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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书画院2025年上半年统一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18:57 信息来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浏览: 打印本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书画院2025年上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的2025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王凤霞等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 审查时间:202561312:00前。

2. 审查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大楼1402(请从自治区党委大院2号门登记后进入,联系电话:0771-8808685)。

3. 携带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供电子材料的原件。

资格审查通过的,面试实施单位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6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中心6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14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1.广西书画院2025年上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25610      


附件1








广西书画院2025年上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按准考证号排序)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码

主管

部门

招聘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进入面试
范围人选
最低笔试成绩

1

王凤霞

1145151501113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

书画院

办公室管理岗

1451500622

187.50

2

李思辛

1145151503618

3

古轩玚

1145151504629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参加面试的,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