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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8:32 信息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浏览: 打印本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谢立志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3:00-6: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自治区统计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南宁市兴宁区建宁路6号)。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

6.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白渐变彩色照片一张 ;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4月26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自治区统计局办公楼七楼多功能会议室(南宁市兴宁区建宁路6号)。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26日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考试。

三、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统计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泄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出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宁,0771-5846196、2448591。

    1.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度考试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4月18日    



1

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

招录

机关

用人

单位

职位

代码

报考

职位

面试最低分数(含照顾加分)

1

谢立志

汉族

11151700514

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综合统计职位一

45150110

139.2

2

覃磊

壮族

11151700607

3

罗晨阳

壮族

11151700710

4

万陈炻

汉族

11151700914

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综合统计职位二

45150111

147.8

5

孙钦慧

汉族

11151701205

6

林美伶

壮族

11151701920


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参加面试的,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进出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无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泄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