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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体检公告

共青团广西区委2026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19:50 信息来源:共青团广西区委 浏览:次 打印本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现将共青团广西区委2026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上述规则,我委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范宇洁等10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面试前3天,面试入围人选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及地点

1.复审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08:30—12: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9—6号共青大厦11楼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推荐表(本人确认签名及具有按干部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同意报考盖章原件);

5.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公章);

8.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

10.近3年来3篇及以上由本人主笔撰写的单位经验材料、主要领导讲话稿、综合性报告、调研报告或发表的理论文章等,不含一般通讯、新闻稿件等(注明本人为主笔人,并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原件);

11.具有2年以上在机关从事综合文稿写作的在岗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原件);

12.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星期日),上午0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广西团校(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55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进行身份验证后参加面试。

(三)考生须在2026年4月26日上午7:30前到达广西团校培训楼二楼多功能厅(候考室)进行身份核验、抽签、候考,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准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相关个人信息,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考生面试成绩在本考场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七)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0771—5853531。

 

附件:1.共青团广西区委2026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共青团广西区委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共青团广西区委2026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doc

附件2:考生面试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