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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23-07-05 15:49 信息来源:广西人事考试院 浏览: 打印本页

根据《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精神,注册计量师从2011年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精神,原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实施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该考试年度截止至年底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2.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注册计量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最新发布考务通知文件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 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作答前请应试人员务必必阅读试卷封二或专用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

四、报名办法及告知承诺制

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考试。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名前须注册,上传照片等;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本网站最新发布的考务通知

五、成绩管理和证书领取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一科2个级别。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本网站查询成绩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本网站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登记注册

国家对法定计量鉴定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注册计量师实行注册管理。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注册取得《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后,方可开展相应的计量检定活动。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本网站最新发布的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