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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公告

自治区党委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17:02 信息来源:广西人事考试院 浏览: 打印本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24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遴选位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经资格审查确定王先智等2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421日(星期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教学中心102(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可乘坐B27路、94121路、12路、地铁快巴3WD3公交车到区党校北门站下车)

三)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计划遴选人数与体检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点计,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成绩仍相同,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地点由我校(院)指定,体检人选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一张2寸彩色证件照片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经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提出需要复检的,按通用标准可当日当场复检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如考生对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校(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安排跟班学习一个月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二)考生须在421日上午7:30到达考生等候室(教学中心301教室报到、抽签,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当天上午8:00未到达候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老师,0771-5576138;黄老师,0771-5576677

附件:1.自治区党委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面试人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2024412


附件1

自治区党委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24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面试人名单

各遴选岗位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遴选机关

用人单位

岗位代码

及岗位名称

面试最低分数(含照顾加分)

1

王先智

91152203125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45150015

办公室(业务指导工作处)文字综合岗位

67.00

2

91152207909

3

谭欣欣

91152208301

4

凌彬彬

91152208722

5

贾茜茜

91152213813

6

91152204904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45150016

组织人事处干部调配

岗位

69.50

7

91152210018

8

龙殿方

91152212206

9

91152212703

10

许峻炜

91152212815

11

宾小丽

91152206212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45150017

财务处

综合岗位

61.00

12

涂珂玢

91152208216

13

林志梅

91152212614

14

熊伟芳

91152212811

15

91152214401


16

91152203223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45150018

公务员培训处(研究生工作处、干部继续教育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综合岗位

68.50

17

吴玉霞

91152205024

18

91152205313

19

谭力天

91152212830

20

李依柳

91152213815

21

91152214320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公共科目准考证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等候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上午8:00前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等候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座位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室的,须有候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